浙江一股民违规买卖腾达建设被罚160万元
摘要:浙江籍股民林文清2009年利用多个账户超比例持有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"腾达建设",600512)股票,未履行相关披露义务,还违规买卖,近日受到了证监的行*处罚:给予其警告,并处以160万元罚款。据证监会资料显示,2010年1月27日收盘后,林文清操盘的16个证券账户共持有腾达建设1906.01万股,持股占腾达建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.17%,到20
浙江籍股民林文清2009年利用多个账户超比例持有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"腾达建设",600512)股票,未履行相关披露义务,还违规买卖,近日受到了证监的行*处罚:给予其警告,并处以160万元罚款。
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,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,《证券法》规定,投资者以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%时,即构成举牌,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,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、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,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,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。
而浙江省温岭市林文清自2009年12月29日起,利用其本人和他人共计16个证券账户买卖腾达建设。据证监会资料显示,2010年1月27日收盘后,林文清操盘的16个证券账户共持有腾达建设1906.01万股,持股占腾达建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.17%,到2010年3月4日,林文清上述16个账户持有腾达建设达到3686.74万股,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.01%,;此间腾达建设股价一路攀升,从1月27日的6.48元,涨至3月4日的7.52元,林文清继续买入腾达建设,2010年3月31日开盘前,16个账户持有腾达建设已达3950.24万股,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.72%。当日,林文清对腾达建设进行了大举抛售,3月31日收盘时,林文清持有腾达建设只剩下3.43万股,仅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.01%。腾达建设2010年3月股价飙升33.20%,若以腾达建设3月4日的收盘价7.52元作林文清买入成本价,3月31日,林文清卖出3946.81万股,其粗略获利至少在1亿元以上。
而此间,对买入腾达建设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%以后的股票持有和变动情况,林文清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,亦未通知腾达建设,并予公告;在持有腾达建设股票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%并在《证券法》规定的限制买卖期内,林文清仍持续买卖腾达建设股票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证监会对林文清给予警告,并处以160万元罚款。